问题 | 交通事故死亡责任认定书最迟多久可以出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交通事故死亡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有明确时间规定。
一般情况下,勘查现场结束后的10日内,就应当出具这份认定书。 然而,要是遇到特殊情况,只要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并获得批准,那么出具时间可以延长5日。 倘若此次交通事故需要进行检验、鉴定,那么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时间则是在检验、鉴定报告确定之日起的5日内。 但这里有个特殊情况,那就是重新检验、鉴定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以一次为限,不重复计算时间。 综合来看,交通事故死亡责任认定书最迟一般不会超过20日就能出具,特殊情况也最多不超过25日。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些规定时间只是通常的情况,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地的具体操作方式以及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实际出具时间可能会有所差异。 比如在一些交通流量大、案件复杂的地区,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完成各项工作,从而导致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时间推迟。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朱不幸死亡。交警进行勘查现场,之后却迟迟未出具交通事故死亡责任认定书。小朱家属认为按照正常情况,10日内应出具,即便特殊延长5日或涉及检验鉴定也不应超过规定的20日或25日。但交警称当地交通流量大、案件复杂所以还需时间,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若无特殊情况,勘查现场结束10日内应出具认定书,特殊申请获批可延长5日。若涉及检验、鉴定则在报告确定之日起5日内出具,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不重复计算时间。 2、当地交通流量大、案件复杂虽可能影响出具时间,但也应在合理范围内遵循规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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