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出责任认定书必须要伤情鉴定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警在出具责任认定书时,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进行伤情鉴定。
责任认定书的主要依据是交通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考量,能够明确各方在事故中的责任归属。 不过,当交通事故涉及到人身伤害,并且受伤情况较为严重时,往往就需要进行伤情鉴定了。 伤情鉴定的目的在于确定伤者的伤残程度等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对于后续的赔偿等事宜有着重要的作用。 比如,它可以帮助确定伤者需要的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等具体数额。 但需要明确的是,伤情鉴定并非是出具责任认定书的必须环节。 如果只是单纯的交通事故,交警能够凭借现场勘查的情况、证人所提供的证言等因素来出具责任认定书。 这样可以在不依赖伤情鉴定的情况下,及时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 当然,如果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书有疑问,也可以进一步向交警部门进行咨询,或者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朱受伤。交警到达现场勘查后,依据事故现场情况和证人证言出具了责任认定书。小胡是小朱家属,他认为小朱受伤严重,应先进行伤情鉴定再出具责任认定书,而交警表示无需伤情鉴定即可认定责任,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不需要伤情鉴定,主要依据事故当事人行为和过错程度判定。 2、但涉及严重人身伤害时,伤情鉴定对后续赔偿重要,可当事人不能以此强制要求交警先进行伤情鉴定再出具责任认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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