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55责任伤残鉴定费谁承担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当责任比例为55时,伤残鉴定费的承担方式较为明确。
一般来说,双方需按照责任比例来分担这部分费用,也就是各自承担50%。 倘若伤残鉴定是在诉讼过程中进行的,通常由起诉方先行垫付鉴定费。 这是因为在诉讼程序中,为了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需要先对相关事项进行鉴定等工作。 而最终的鉴定费承担则根据责任划分来确定,双方各自承担自己应承担的相应部分。 其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在诉讼过程中,诸如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这些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会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来决定。 即由主张相关事项的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会代收代付。 所以,综合来看,在交通事故责任为55的情况下,伤残鉴定费通常按照责任比例由双方分担,以确保各方在法律框架内合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比例为55。小朱起诉小李,诉讼中进行伤残鉴定,小朱垫付了鉴定费。小朱认为应按照责任比例各自承担50%,小李则觉得小朱应承担更多,双方对鉴定费承担比例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诉讼中的伤残鉴定费,先由起诉方垫付。 2、在责任比例为55的交通事故中,依据相关法律,双方应按责任比例分担鉴定费,各承担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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