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伤残鉴定在什么时候进行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车祸伤残鉴定通常在治疗终结后展开。
具体而言,是在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损伤经过临床治疗后,病情达到稳定状态时进行鉴定。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鉴定结果能够更精准地反映出伤者真实的伤残状况。 2.倘若医疗期超过了一定的时长,而伤者的伤情依然未能稳定下来,此时也可以依据实际情况提前开展鉴定工作。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鉴定机构的选择必须合法合规,一般是由交警部门进行指定,或者通过双方协商来确定。 3.在进行伤残鉴定的过程中,一定要携带相关的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鉴定的全面性与准确性。 如果当事人对伤残鉴定的结果存在异议,那么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重新进行鉴定。 这一系列的流程和规定都是为了保障伤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伤残鉴定结果的公正、公平和准确。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李受伤住院治疗。治疗一段时间后,小朱认为小李伤情已稳定,要求做伤残鉴定,小李却觉得还未痊愈不应鉴定,双方对鉴定时机产生争议。后交警指定鉴定机构,小李对鉴定结果有异议。 案情分析: 1、伤残鉴定一般应在伤者病情稳定时进行,本案中小朱认为小李伤情稳定要求鉴定,小李认为未痊愈,此时应结合专业医疗意见判断是否达到稳定状态。 2、鉴定机构由交警指定符合规定。小李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新鉴定,以保障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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