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评残是谁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评残后的赔偿主体一般情况如下:
1.当交通事故责任方是机动车一方时: -交强险会在其规定的限额范围内先行进行赔偿。 -倘若超出了交强险的限额,商业三者险则会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进行赔偿。 -要是经过上述赔偿后仍然存在不足的部分,那么就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倘若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责: -交强险会在无责限额内给予赔偿。 -而商业三者险此时不会进行赔偿。 -对于超出无责限额的部分,由对方根据其自身的过错程度进行适当的分担。 3.要是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是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 -若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倘若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只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总之,在实际的交通事故赔偿中,具体的赔偿主体必须要根据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情况、保险的具体情况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的考量和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驾驶机动车与骑电动车的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李受伤评残。交警认定小朱负主要责任。小朱车辆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赔偿时双方对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商业三者险是否应按约定赔偿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交强险应在规定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这是法定的赔偿顺序,保障受害人能得到基本赔偿。 2、对于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因小朱负主要责任,商业三者险应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若经上述赔偿仍有不足,由小朱承担剩余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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