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致人受伤自己要出钱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要是因为交通事故让别人受了伤,那肇事者就得担负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要是肇事者逃跑了,或者没有能力承担赔偿责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要是机动车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那就由保险公司在规定的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要是赔偿的钱还不够,那就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先垫付。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之后,它的管理机构是有权利向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去追偿的。 倘若肇事者还购买了像商业三者险之类的其他保险,那么保险公司也会在保险所规定的范围之内进行赔偿。 不过,具体到到底要赔偿多少这些事宜,得综合考虑事故的责任认定情况、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等各种因素才行。 总之,可不能简单地就说自己一定得或者一定不用出钱,得依据具体的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保险等一系列因素,认认真真地去确定到底要不要出钱以及出多少钱。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李受伤。小朱驾车逃逸,他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小朱的车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也购买了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否应按规定赔偿和垫付,以及各自赔偿和垫付的范围成了争议点。 案情分析: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 2、小朱购买了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需依据保险合同条款、事故责任认定等确定赔偿数额。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小朱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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