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等责任理赔后还要个人出钱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同等责任的理赔情形下,通常来讲个人是无需额外掏钱的。
2.在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里,双方会依据各自所负的责任比例来分担损失。 当理赔完成后,倘若损失已经经由保险公司按照责任比例给予了赔付,那么一般情况下就不需要个人再额外进行支付了。 3.然而,倘若理赔的金额没办法将全部的损失都覆盖掉,那么超出的那部分就有可能需要个人来承担。 比如说,车辆的维修费用总共是10万元,而交强险和商业险一起赔付了8万元,这样一来,就还剩下2万元的差额,这2万元的差额就需要个人来承担了。 4.所以,一定要依据具体的理赔情况以及损失的金额,来准确地确定是否还需要个人再出钱。 要是对于理赔的结果存在疑问或者发生了争议,那么就可以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解决办法。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为同等责任。小朱车辆维修花费10万,交强险和商业险共赔付8万。小朱认为自己不应再掏钱,小李则觉得按照规定,剩下2万差额应由小朱承担,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同等责任理赔中,若保险赔付后损失未被完全覆盖,存在个人承担剩余损失的可能。 2、小朱和小李的争议点在于对同等责任理赔后个人是否需承担剩余损失理解不同,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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