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倒车轧死亲子保险拒赔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保险期限内,若投保的车辆引发了交通事故并致第三方遭受财产损失,则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值得注意的是,若保险公司声称,被保险车辆对被保险人和其他家庭成员构成人身伤害时,保险人将不予赔偿此项规定,实为免责条款范畴。鉴于此种情况,保险公司必须向投保人张某充分履行明确告知义务,并需提供相关证据以证实这一点。然而,由于保险公司无法举证证明其已经充分履行了明确告知义务,因此,该免责条款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
第二十一条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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