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300万保险哪些不赔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逾期未进行年度检查的机动车辆,其保险效力仅适用于经过认证的合格车辆。未经过年度检查的车辆,将自动视作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便您购买了相应的保险,也无法获得有效的保障。
2.未通过年度审查的驾驶员,其驾驶的车辆亦属于未经认证的不合格车辆。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依据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拒绝提供任何形式的理赔服务。无牌照车辆在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的理赔需要满足两个必要条件:首先,保险车辆需持有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行驶证或号牌;其次,该车辆在约定的期限内,需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并取得合格证书。因此,如果异地购车者在提取车辆过程中遭遇意外事故却未能得到赔偿,主要原因即是出于上述情况考虑。 3.饮酒后驾车、无证驾驶、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等行为,都表明驾驶员不具备合法的道路行驶资格。这不仅涉及到是否能够获得理赔的问题,更是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可能会导致驾驶员承担刑事责任。另外,驾驶员驾驶的车辆类型与其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内驾驶高速公路等情况,也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4.在驾驶证遗失、损坏及更换期间驾驶机动车辆而引发的损失,基本险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均明确指出,若驾驶员在驾驶证遗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的情况下,仍然驾驶机动车造成的事故损失,将不予赔偿。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当驾驶员在驾驶证遗失或更换期间注销原驾驶证时,这段时间内的驾驶行为相当于无证驾驶,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保险公司不会给予赔偿,驾驶员还可能面临无证驾驶的法律处罚。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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