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开庭前应注意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阶段即将进入开庭审理之前,被告人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出庭,同时需严格遵循法庭秩序。
需要相当重视和做好准备的工作包括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辩护观点以及准确地陈述所涉及的案件各方面的事实真相。 在这个过程中,建议与代理人进行充分的交流,以了解当前的案件发展情况以及可能会出现的最终审判结论。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保证法院能够顺利与其取得联络,必须确保个人的通信渠道始终处于畅通状态。 另外,注意自身行为举止规范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目的在于尽量避免因此而对案件处理产生任何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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