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理赔如何跟医生说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保险理赔方面的事宜时,一般的处理流程通常是这样的:在患者出院之后,他们需先自行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然后在拿到各项医药费票据、住院病历、诊断证明、药品使用详细清单以及出院证明等相关证据的原始文件之后,便可以前往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申请。在此过程中,必须确保投保人与患者双方均已签署了同意书,否则保险公司将无法支付相应款项给已经垫付费用的患者。若医疗费用是由交通事故责任方先行垫付的,则须得到患者一方的明确同意,并且提供相关票据作为凭证,保险公司才能予以赔付。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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