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撞到前车保险公司不赔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出险过程中未涉及到诸如酒后驾车等违反法律规定的驾驶行为,则保险公司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其的权利,对您的投保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当您的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并且对除驾驶员及被保险人之外的受害方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将依法在此类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为您提供赔偿服务。然而,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系由受害方故意造成,那么保险公司将不会对此类情况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将先行垫付伤员的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责任人追偿:(1)驾驶员在未获得驾驶资格或处于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2)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窃、抢劫期间发生交通事故;(3)被保险人因故意诋毁而恶意制造交通事故。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出现时,若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使受害方遭受了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不对该部分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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