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怎么赔偿对方不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遇交通事故后,您可前往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处理。以下为详细的操作流程:首先,当事故发生之时,身为财产损失方,您需即时向事故发生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报案信息。其次,请务必于事故发生之日起的48小时之内,向保险公司递交报案申请。第三,保险公司接收到您的出险报案之后,应立即派遣公司内部理赔专员或者委托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以及海外代理人等相关机构,亲临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及检验工作,以深入了解事故的全过程及其所涉及的损失状况,并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以及损失情况等相关的证据和资料,从而确认事故是否符合保险责任范围,若有必要,还会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第四,在完成事故现场勘查、检验工作之后,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将对本次事故所导致的损失进行估价。若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定损估价持有异议,则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同时自行委托相关机构对损失进行估价。待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就损失估计达成共识后,便可进入下一个环节。第五,在确定损失金额之后,被保险人即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在此过程中,您需要提交诸如保险单、索赔申请等与该起事故相关的单证材料,以便保险公司进行核实。第六,保险公司在审核完被保险人所提交的索赔材料后,若确认其真实可靠,便应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并确定具体的赔偿款数额。最后,保险公司作出赔偿决定后,将会通知被保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前往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
法律依据:
最高《关于适用〈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以网页、音频、视频等形式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予以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人民可以认定其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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