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不用坐牢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法律概念,并非代表当事人完全无须面临牢狱之灾。
实际上,取保候审仅是一种刑事程序中的司法保障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国家司法机关对未曾遭受逮捕或逮捕后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维护,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通过责令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同时不对其实施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至于当事人是否需要入狱服刑,则必须依据案件的最终审理结果来做出判断。 若经由法院审理,确认被告人存在犯罪行为,并且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那么当事人仍将不可避免地面临牢狱之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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