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保险公司拒赔有书面文件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汽车保险遭遇拒绝赔付,保险公司应依法向当事人发送拒赔通知文件,且该通知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完成送达。导致汽车保险被拒绝赔偿的常见原因为:超载行驶、无牌照车辆在出险事故时不予赔偿;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予赔偿;驾驶员未经年度审查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不予赔偿;未按期进行车辆年检的车辆在出险事故时不予赔偿;在收费停车场内丢失车辆或发生刮擦事故时不予赔偿;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碰撞到自己家庭成员时不予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对方负全部责任,但车主并未行使追偿权或者选择私下和解处理;以及车主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告事故情况或擅自对受损车辆进行修复等。如遇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赔偿,车主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赔偿金额,并且赔偿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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