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主全责不垫付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特此强调:
在交通事故中,若责任完全在于负全责方未能及时垫付处理所需费用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办理相关事项。 首先需确保的是,车主是否已为其爱车上了足够的保险,以供抵御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 接下来,应积极寻求保险公司的协助,按规定步骤办理理赔手续。 倘若在与保险公司交涉过程中遇到了任何问题或遭到拒绝赔偿的情况,则可选择同时将该责任人及保险公司诉诸于法律权威——法庭,而不是单独起诉对方。 在此过程中,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措施,如通过法院执行命令拍卖部分固定资产等方式来弥补相应的经济损失。 倘若发现对方并无财产可被用作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可暂停执行程序,等待其今后获得财产之后再行恢复执行。 此外,对于涉及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方面的争议,当事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正式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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