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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公司申请用药合理性鉴定原告能否拒绝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伤者对结案签章拒否与保险赔付款领取关系的相关条款条例:
首先,当伤者对警方的结案相关文件表示明确反对并拒绝签署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均会予以理赔。
其次,倘若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进行核实后决定该事件符合理赔范畴,那么我们将依照理赔程序为完成支付。
然而在此过程中,如若有因为未能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及其所造成的损害程度等等各类要素无法得到及时确认的特殊情况,我们可能无法实现赔付。
再者,如果伤者即是被保险人,并且在得知保险公司的结案意向书时明确表示反对并拒签,那么本公司通常是不会对此类事件予以赔付的。此时,伤者可以选择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双方之间的争端。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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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8:3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