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车撞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涉及到第一个问题,即对方已经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
此种情况下,您有权向其提出诉讼。 而针对唯独车损方面的案情,实际上提起诉讼过程相当简便。 所需准备的主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部分: 对方驾驶员的身份证信息(并非强制要求);其驾驶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同样不是硬性要求);对方所购保险单(您可在交通警察部门进行复印获得);事故责任认定结果;车辆损失评估报告(该报告既可是由保险公司进行的定损,也可以是由专业鉴定机构进行的评估)及维修费用发票。 所有上述文件齐全之后,便可以直接向对方提起诉讼,待法院判定后,期待对方的保险公司为您做出赔偿。 其次,假如对方有意逃避责任,或者未曾购买过保险的话,那么于您而言,若已自行购买了车损险,则可以寻求自身对应的保险公司作出理赔处理。 在此过程中需按保险公司规定提交相关理赔材料。 最后,如果在您购买了车损险后,发现保险公司对理赔材料审核较严苛,难以获取并提交相关材料时,您还可以选择直接向自家的保险公司发起诉讼。 这里需要向法庭提交的必要材料有: 原告身份证明(即被保险人本人的身份证件);您方车辆的相应投保单(仅考虑商业险部分);事故责任认定结果;车辆损失评估报告(与前述相同);以及相关维修费用发票。 需要强调的是,只要您能提供以上全部必要材料,诉讼胜算率将高达百分之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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