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付交通费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中,全责方通常有义务赔付受害方的合理交通费。
所谓交通费,指的是受害方及其必需的陪护人员,在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方面的费用。 其赔偿范围较为广泛,像伤者前往就医过程中所支出的各类交通费,同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陪同就医而产生的交通费,也应予以赔偿。 不过要注意的是,交通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计算,并且要以正式的票据作为凭证。 这些有关的凭据应当与就医的地点、时间、人数以及次数等相符合,要做到真实可信。 倘若受害方所主张的交通费过高,或者明显不合理,那么全责方是可以提出异议的,并要求对其进行合理的调整。 总而言之,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全责方需要赔付合理的交通费,但具体的数额则需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以确保赔偿的公平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朱负全责。小李受伤就医,其本人及陪护人员小静产生了一定交通费。小朱对小李主张的交通费赔偿数额有异议,认为部分费用不合理且票据不符,双方就交通费赔偿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全责方,按规定有义务赔付小李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在就医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合理交通费,如乘坐常规交通工具的费用。 2、小李主张的交通费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计算,且要有正式票据作为凭证,票据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和次数相符,否则小朱有权要求调整赔偿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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