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了能取车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出具后,倘若没有诸如涉及刑事犯罪这类特殊的情况,那么就具备取车的条件啦。
倘若车辆被交警扣押是出于检验、鉴定等方面的需求,在检验报告以及鉴定意见明确的那一天起算的五天时间内,交警部门就应该通知当事人前去领取被扣留的事故车辆。 要是经过通知,当事人在三十天之后还没有领取车辆,并且经过公告三个月依然无人领取的话,交警部门就会依法对扣留的车辆进行相应的处理。 然而,如果交通事故牵扯到了刑事犯罪,车辆很有可能会被当作证据暂时扣押起来,必须要等到刑事诉讼程序完结之后,再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是否可以取车。 总而言之,能否在责任认定书出具后取车,得依据具体的交通事故情形以及相关的处理程序来进行确定。 每一种情况都有其特定的规定和流程,需要当事人和交警部门都严格按照要求来办理相关事宜,以确保整个处理过程的公正、合法与有序。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小朱想取车,交警却称因检验需扣留车辆。后检验报告出具五日,交警通知小朱领车,但小朱超30天未领,经公告3个月仍未领,交警欲处理车辆,小朱称不知晓规定有异议。 案情分析: 1、交警因检验扣留车辆符合规定,检验报告出具五日通知领车也符合流程。 2、小朱超30天未领且公告3个月后仍未领,交警依法可对扣留车辆进行处理。 3、小朱称不知晓规定不能成为阻碍交警依法处理车辆的理由,当事人应了解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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