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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认定书半年后能复议吗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当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后,要是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有不同意见,那么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被送达的那一天起,往后数三天内,有权利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不过,要是已经超出了规定的这三天期限,一般来讲就很难直接去申请复议。
但在一些特别的情形下,像是存在那种证据既真实又充足,并且足以把原来的事故认定给推翻掉的情况,在过了半年之后也有尝试去申请复核的可能,只是成功的几率会相对比较小。
这具体到底能不能申请,以及申请之后的结果如何,都得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别。
总之,大体的原则就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送达后的三天内可以申请复核,一旦超过了期限再去申请复议的话,难度就会变得很大,所以在面对这类事情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处理,千万不能马虎大意。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小朱对认定书不满,但三天内未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递交复核申请。半年后小朱发现新证据,他认为足以推翻原认定,想申请复核,小李却认为已过申请期限不应被受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事故认定书送达后三天内可申请复核,小朱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
2、虽有特殊情况半年后可尝试申请,但需证据真实充足足以推翻原认定,且是否能申请及结果要依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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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1 21: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