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简易认定书算不算结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简易认定书并不能标志着案件已经完结。
首先,简易认定书仅仅是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以及当事人的责任作出认定。 它就如同一个初步的诊断书,只是整个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的一个起始环节。 其次,真正意义上的结案一般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其一,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的赔偿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所有问题;其二,若双方无法自行达成一致,就需要经过法院的判决等法定程序,明确责任划分以及赔偿金额等,只有当这些法定程序全部走完,相关事宜都得到了妥善的处理,才可以称之为真正的结案。 例如,在拿到简易认定书后,如果双方对赔偿金额等存在争议,那么就不能就此认为案件已经结束。 此时,双方仍需进一步进行协商,尝试通过沟通来解决分歧;若协商无果,还可以请求相关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仍不能达成满意结果,就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让法院来作出最终的裁决。 只有当这些后续程序全部完成,且所有涉及的问题都得到了妥善的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结案。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出具了简易认定书。但小朱认为自己受伤较重,小李在简易认定书上的责任比例对应的赔偿金额过低,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争议,小朱拒绝接受简易认定书就代表案件完结,要求小李增加赔偿数额,小李不同意,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简易认定书只是对事故基本事实、成因和责任认定,不是结案标志。 2、双方未就赔偿达成一致,未满足结案条件,需继续协商或寻求调解,若仍无果可通过诉讼确定最终赔偿数额,走完这些程序才算真正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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