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认定书可以直接起诉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肇事认定书通常是不能直接作为起诉的依据的。
交通肇事认定书乃是交警部门针对交通事故责任所作出的认定,它仅仅是用于确定事故责任的一种依据罢了,并非是那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法律裁决。 倘若对于交通肇事认定书所认定的责任不存在任何异议,那么在认定书送达后的三天时间内,是可以申请进行复核的。 然而,要是对责任的认定存在异议,虽然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但绝对不可以仅仅因为对认定书不服就直接提起诉讼。 一般来讲,应当在治疗彻底结束之后,依据受伤的具体情况以及所遭受的损失等,提前准备好相关的各类证据,像是病历、医疗费用的票据以及伤残鉴定报告等等。 接着,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以弥补自身所受到的损失。 在诉讼的过程当中,法院会对交通肇事认定书进行细致的审查,并且会结合其他的相关证据,来对责任进行认定以及作出最终的判决。 总而言之,绝对不可以直接凭借交通肇事认定书就去提起诉讼,而是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有条不紊地去开展后续的一系列法律程序。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出具交通肇事认定书认定小朱负主要责任。小朱认为认定书有误,未等治疗结束,也未准备病历、医疗费用票据等证据,就直接以交通肇事认定书为依据向法院起诉小李索赔。小李认为小朱起诉不合理。 案情分析: 1、交通肇事认定书不是法律裁决,不能直接作为起诉依据。 2、小朱若对认定书有异议,不能仅以此起诉,应在治疗结束后,准备好病历、费用票据等证据再起诉。 3、法院会审查认定书并结合其他证据认定责任并判决,小朱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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