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私下签的补充协议如何撤销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离婚后私下签订的补充协议具备法定可撤销的情形时,是可以依法进行撤销操作的。
首先,倘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况,那么其中一方当事人从知晓或者应当知晓撤销事由的那一天起,在一年的时间内,都有权行使撤销权。 其次,要是协议显失公平,受损害的一方就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其行使撤销权的期间同样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撤销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来进行,并且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存在可撤销的事由。 如果补充协议不存在上述可撤销的情形,通常就应该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履行义务。 如果擅自进行撤销,那么就很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总之,在面对离婚后私下签订的补充协议时,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仔细判断是否能够撤销以及应该如何去撤销,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私下签订补充协议。之后小朱认为协议存在重大误解且显失公平,欲撤销该协议,而小李则认为协议合理不应撤销,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协议存在重大误解,且从知晓撤销事由起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并提供充足证据,其撤销诉求可能得到支持。 2、若小朱主张协议显失公平,作为受损害方,在规定的一年期限内,按法定程序申请撤销,且证据充分,也可能使协议被撤销。若不存在可撤销情形,擅自撤销则需担责。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