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女朋友花了2万没成功要还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在恋爱期间的赠与行为,通常会被当作情谊方面的举动。
这里面有个关键的点,那就是除非在赠与的时候就有明确的约定,表明这是借款或者是附了特定条件的赠与,不然的话,是不需要进行返还的。 倘若双方都很清楚地约定了这2万属于借款,那么按照约定,就应当把这2万返还给对方。 可要是没有这样明确的约定,仅仅从恋爱关系的角度去考量的话,通常是不需要进行返还的。 然而,要是这个赠与行为对赠与人的生活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或者导致了赠与人出现了经济上的困难,依据公平原则,可能就需要酌情考虑让赠与人返还一部分款项。 总之,在判断是否需要返还这2万元的时候,一定要综合各种因素。 比如要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像双方的经济状况、情感状态等;还要考虑赠与的性质,是单纯的表达爱意的赠与,还是有其他特殊目的的赠与;以及赠与的目的,是为了某个特定的事情还是只是随意的赠与。 如果双方在这个问题上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那么还可以借助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但这就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支撑自己在这个问题上的主张。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恋爱期间,小朱赠与小丽2万元。分手后,小朱要求小丽返还2万元,小丽拒绝,争议焦点在于这2万元是借款、附条件赠与还是普通情谊赠与,以及是否因赠与导致小朱经济困难。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赠与时有明确约定为借款,小丽应按约定返还2万元。 2、若无明确约定,一般视为情谊赠与,小丽通常无需返还。 3、若赠与使小朱生活受很大影响或出现经济困难,依据公平原则,小丽可能需酌情返还部分款项。 4、若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时,双方需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自身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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