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送房子给我能要回去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合法有效的赠与行为范畴内,通常情况下,赠与方是不能随意将已赠与的物品要回的。
从常见情况来看,那些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以及依据法律规定不得撤销的、带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或者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倘若赠与人没有交付赠与财产,那么受赠人就有权利请求其交付。 然而,以下这些情形出现时,赠与方或许就有权要回房屋。 其一,当受赠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时,比如对赠与人进行殴打、辱骂等严重伤害其身心的行为;其二,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但却没有履行该义务,像本应赡养赠与人却置之不理;其三,受赠人没有按照赠与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去执行,例如合同约定受赠人要为赠与人提供特定的服务或帮助,但受赠人却拒绝履行。 倘若对于赠与行为的效力等方面存在疑惑,建议大家及时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这样能够清晰地明确自身所拥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避免因对法律规定的不了解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给小李,并办理了公证。之后小胡发现小李经常辱骂小朱,小朱觉得小李严重侵害了自己的权益,想要回赠与的房屋,但小李认为赠与已经完成,小朱无权要回。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的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正常情况下赠与完成后小朱不能随意要回。 2、然而小李存在严重侵害小朱权益的行为,根据规定,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合法权益时,赠与人有权要回赠与的房屋。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