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赠与的现金可以要回来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父母给子女的现金在实际交付给子女之后,要想再要回来是比较困难的。
倘若赠与行为带有一定的条件,就像约定子女必须去履行某些特别的义务之类的,可要是子女没有履行这些约定的义务,那么父母就能够依据当初的约定,去要求撤销这份赠与,从而把给出去的现金要回来。 要是赠与行为属于可以任意撤销的那种情况,比如说在没有办理公证手续的前提下,当赠与财产的权利还没有转移之前,赠与人是有权利撤销这份赠与的。 不过,要是赠与合同已经经过了公证,或者是属于依法不能撤销的那种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或者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那赠与人就不能随意地撤销了。 综上所述,要想弄清楚父母赠与的现金到底能不能要回来,就得看这个赠与行为是否满足可以撤销的那些条件等等具体的情形。 案情回顾: 小朱将一笔现金赠与给女儿小李,双方约定小李要用这笔钱去完成学业。但小李拿到钱后并未履行此义务,小朱要求小李归还这笔钱,小李拒绝,称钱已赠与自己不应归还。 案情分析: 1、如果小朱与小李的约定明确且有证据支持,小李未履行约定的义务,小朱可以依据约定要求撤销赠与并拿回现金。 2、虽然现金已交付,但因赠与附带条件且小李未履行,这不属于单纯的不可撤销赠与,小朱的诉求存在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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