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补充协议可以作废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补充协议在特定情形下具备作废的可能性。
其一,当补充协议出现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等法定可撤销的情形时,其中一方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 一旦撤销成功,该协议便从一开始就失去了效力。 其二,倘若补充协议是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后一致达成的新协议,并且新协议中明确规定废止之前的补充协议,那么之前的补充协议就会作废。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补充协议已经部分履行,除了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之外,不能仅仅因为后续的新协议而使已经履行的部分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另外,倘若补充协议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了公序良俗,那么这样的补充协议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综上所述,判断离婚补充协议是否可以作废,需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不同的情况会导致不同的结果,需要仔细分析和判断,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签订了离婚补充协议。之后小朱认为该补充协议存在重大误解,要求作废此协议,但小李不同意。小朱觉得协议内容显失公平,自己在签订时未完全理解协议条款带来的影响。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依据法律他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撤销成功协议便自始无效。 2、若补充协议已部分履行,即便存在可撤销情形,对于已履行部分不能简单恢复原状,需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判断协议是否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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