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期物业合同未到期,物业能否撤出合同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常规状况下,倘若前期物业合同尚未届满,物业公司将不得擅自退出物业管理事务。
除非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规定允许其撤离的特定情况发生,例如,当小区已经成功组建了业主委员会并且与之达成了全新的物业服务协议,或者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物业公司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等等。 然而,无论何种情况,物业公司在决定撤出之前必须提前向全体业主发出通知,并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以确保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和尊重。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