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人身保险合同起诉状能自己写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提起诉讼的相关文书可由当事人自行撰写完成。
该文书应当详细记录以下各项重要内容: 首先,应列明原告方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所属工作单位、居住地址以及其个人联系方式; 其次,需明确记载被告方的姓名、性别、所属工作单位、居住地址等相关信息,同时也需要注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方式; 再次,应详细阐述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最后,还需附上相关证据材料以及证据来源,并标明证人的姓名和居住地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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