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没签合同定金怎么退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预付款项是不可退还的,但若符合下列特定条件则可以予以退还:首先,如双方按照事先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进行履行,那么定金应当抵销其应支付的总款项,或者全额予以返还;
其次,倘若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导致无法签订正式的法律合同,或者对于协议以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事项存在争议,从而使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且责任并非由任一方单独承担,此时预定的定金方可被退还; 最后,如果卖方单方面违反了合同规定并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定金可被退还,并且还需以双倍金额作为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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