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刑事拘留导致信用卡逾期是否构成违约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刑事拘留所导致的信用卡逾期行为,通常并不被视为违反了合约约定。
刑事拘留实质上属于对个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性限制,在此种特异性条件之下,持卡人无法如常履行偿还账务的义务,这其中往往并非源于其主观故意。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若当事人一方由于无法抗拒之因素而无法履行合同,应依据实际影响范围,部分或全然免除相关责任,但法律另有特别规定者则不在其列。 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履约时,理应对相对方进行及时告知,以尽可能减轻可能给对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时还需在合理期限内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实。 对于刑事拘留这类无法预知、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情形,在一定程度上可将其与不可抗力因素进行类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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