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通知中,我们将详述于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所明确规定的保险合同解约方式,具体包括协议自愿解约、法定强制解约以及约定自动解约三种法律途径。
首先,协议自愿解约系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经友好协商一致后,达成解约共识所施行之行为; 其次,根据法定强制解约条款,当出现特定解约事宜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向相关法院提交解约申请,由法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最后,约定自动解约则是在签订保险合同之时,双方就解约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一旦这些事先设定之解约条款得以触发并满足条件要求,合同即可自动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