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完整的仓储合同应包含哪些核心内容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完整规范的仓储协议应包含如下主要要素:
(一)存货方的具体名号及所在地址; (二)仓储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状况、装载及数量的公差和标注; (三)针对仓储货物所设定的损耗控制和监管的明确标准; (四)详细列明存货地点; (五)明确规定保管时间; (六)确定适当的仓储费用标准; (七)若仓储货物已投保,需明确列出保险费用、有效期以及涉及的保险公司悉数名字; (八)注明开具凭证的人、开具地点和开具时间等精确信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条
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限;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