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免责条款为何需要明确说明才有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免责条款效力问题,根据法律规范的主观判断制度,针对各种具体情形会采纳不同的处理方式。
在纷繁复杂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那些明显违背公平正义理念且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利益的免责条款,相关法律法规都将予以坚决反对与禁制,否则不仅可能导致免责条款被无限滥用,更将有损于协议双方当事人的核心利益,并阻碍建立公正、合理的合同交易环境。 鉴于此,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划定两种违法免责条款的无效性质。 这种法律规定背后的初衷在于,这类免责条款不仅违背了诚信守信的基本道德准则,同时也对另一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构成侵害和破坏,因此必须果断实施禁止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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