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合同撤销的事由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撤销事由即是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之下,当符合特定条件时,被允许解除或废止原来签订的合同。
这些特定情况主要表现为: (首先)当合同的缔结基于重大错误理解的事项; (其次)在签订合同时,由于协议内容明显不公允,使得签订双方中的其中一方无法接受的合同; (最后)如果有任何一方通过欺骗、威胁,或是利用他人的紧迫境地,使另一方在缺乏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署了合同,那么遭受损害的那一方可向相关政府机构或法律机构寻求帮助,发起合同的更改或者剥夺其效力的行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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