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保险合同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事项,应当采纳恰当适宜且公正合理的方式进行妥善处理。
根据相关惯例,针对保险业务中所出现的各种争端,人们通常会采取协商和解、仲裁以及司法诉讼这三种途径加以应对。 首先,协商和解,是指在争议爆发之后,合同双方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抱持真诚和善之意愿进行深入磋商,互相作出适当退让,最终达成双方皆能接受的和解协义。此法中有自行和解与第三者促成和解两种形式可供选择:前者为无第三方从中干涉时,双方当事人直接展开交涉;后者则是由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出面调停,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其次,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仲裁员在此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是裁判者而非调解员,他将以裁判者的身份对双方争议做出裁决。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其职责在于以第三方或中间人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公正评判,因此并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 至于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则归属于人民法院。若仲裁裁决下达后,保险公司仍拒绝履行裁决义务,当事人可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最后,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诉讼程序,对保险纠纷进行审查,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