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裹在驿站被偷走定责该如何判断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快递包裹遗失事件时,首先应追究的责任方无疑是快递公司。
若快递公司未能按照商定的合同条款将货物送达指定收货人手中,那么其已经构成了实质性的违约行为。 在此情况下,倘若快递公司无法提供有效证据以证明货物的遗失系由于收货人的过失所导致,则必须承担起货物遗失的赔偿责任。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快件的延误、丢失、损毁或内件短缺等问题,如涉及到已进行保价的快件,则应依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之间事先约定的保价规则来确定赔偿责任; 而对于未进行保价的快件,则应遵循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确定赔偿责任。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而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该责任应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 但若劳务派遣单位存在过错,也需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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