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述赠与合同法定撤销的原因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存在以下三种情形之一,赠与人将有权依法撤销其已作出的赠与:
1.严重侵犯了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之人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但未予以履行,此项扶养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向父母提供照顾、在夫妻关系中承担扶助责任以及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等,这其中既包含了对法定扶养义务的履行,同时也涵盖了对约定扶养义务的履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受赠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扶养能力,仅有义务而无能力也是无法满足要求的。 3.未能按照赠与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履行相关义务。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制度,是指在赠与合同已经生效之后,若出现上述三种法定情形(并无其他兜底条款),则法律赋予赠与人享有撤销权,以约束受赠人的行为,实质上是对任意撤销权的补充与完善,旨在实现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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