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款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保险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倘若出现了任何形式的纷争,那么我们就需要以公正且合理的方式加以解决。根据行业惯例,针对保险业中所产生的纷争,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妥善处理:一是协商与和解;二是仲裁;三是司法诉讼。
首先,协商与和解。当纷争发生时,双方应当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坦诚相待,积极展开磋商,寻求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和解方案。协商与和解通常包括自行和解以及第三方主持和解两种方式。自行和解意味着双方当事人无需借助第三方力量,直接进行沟通交流;而第三方主持和解则是由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出面调停,协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其次,仲裁。仲裁是指在纷争发生前或者发生后,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至双方均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仲裁员以裁判者的角色,而非调解员的身份,对双方的争议做出裁决。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以中立的立场,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公正评判,因此并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至于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则归属于人民法院。若仲裁裁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仍拒绝履行裁决义务,则可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最后,司法诉讼。司法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依据法定诉讼程序,对保险纠纷进行审查,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司法诉讼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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