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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重大误解法条是什么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当基于重大误解作出某项民事法律行为时,行为人应有权利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此进行撤销;
2.倘若行为人因对事物的性质、交易方的身份、标的物的种类、品质、规格以及数量等方面产生了错误认知,使得其行为所带来的结果与其原本意图大相径庭且遭受相当程度的经济损失,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被视为重大误解;
3.重大误解必须是实质性上的,而非普通性误区可以构成重大误解。
所谓“重大”应当理解为如若行为人为避免此类误解就无法作出对应的意思表达。
在实际案例中,这类实质性的重大误解通常涉及到行为的性质、标的物的价值、对方的身份等关乎全局的关键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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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2: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