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两方协议必须交违约金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了双方协议之后,如果出现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其履约行为未达到协议约定标准的情况,导致另一方遭受了经济损失,那么赔偿金额应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这其中既包含已经发生的直接损失,也涵盖了因继续履行合同而可能得到的潜在利益。
然而,赔偿额度不能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所能预见并应该预见的因违约所可能产生的最大损失范围。 此外,当事人还可根据自身需求和自愿,商定由一方向另外一方支付额外的保证金来充当债权的保证措施。 此种定金合同将自实际交付取出的定金之时起正式生效。 至于保证金的具体数量,则需经当事人协商确定; 但无论何种情况下,都必须依据主合同标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制订,否则超出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将不会产生定金应有的效力。 如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大于或小于原先预定数额的,可视作对原定定金数额的变更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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