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怎么才能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公安机关欲对某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之行动,他们首先必须具备充分且合理的理由来怀疑该人涉嫌犯罪行为,并且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刑事拘留作为一种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通常在面临紧急状况或者为了避免证据被销毁以及嫌疑人逃脱等情况下才会被采纳使用。当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采取此项措施时,他们应当先行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待获得批准后方可正式执行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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