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不履行的,能否要求赔偿,有没有法律依据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赠与合同不履行的,能否要求赔偿,要看情况。
一般情形下不需要赔偿,但如果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能要求赔偿。 根据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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