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放弃撤销权如何认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中对放弃撤销权的认定是:当事人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知道撤销事由后,仍以积极的行为与对方继续订立合同,甚至为履行合同积极作准备或积极履行合同;或积极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或起诉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申请撤销合同等;法定撤销权过了除斥期间的情形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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