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律规定口头合同成立的条件为:
1、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2、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3、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5、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 款以及相关条 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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