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合同履行中一方被抓属于不可抗力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合同履行中一方被抓并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方被抓是因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引起的,并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以不属于不可抗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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