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合同订立后多久不履行算违约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在签订合同时若未能按照合约明确约定的期限履行相关义务便属于违约行为。
此时,违约责任人需承担以下几种违约责任: 继续履行、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以及赔偿因违约事项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等等。 此外,当一方因违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时,其补偿金额应相当于因该违约行为所引发的确切损失额度,同时亦需涵盖合同全面履行后可能产生的附加收益部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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