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甲方违约,应如何对乙方进行赔偿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甲方未能履行合同契约义务且构成违约,其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有效的补救举措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等一系列违约责任。
若在甲乙双方签约之际已经对违约责任做出明确约定,则应依照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进行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约定的违约金金额须不低于造成的实际损失,同时亦不可超过损失过高金额。 具体业务操作层面而言,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远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那么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度地提高违约金标准; 2.反过来说,假如甲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高于为了界定违约责任而评估的实际损失,同样可依据当事人的书面申请,经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度调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3.若在签订合同时双方未能就违约金事项达成共识,则守约方可向违约方索求依据自身因对方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作为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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