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间合同违约金20%的设置是否合理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认为在合约中设定的违约金标准并不符合实际情况,那么您是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当地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相应的变更申请的。
如果您发现所设定的违约金在整个财务损失中占比较低,那么请求当地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度增加也是可行的选择; 反之,如果您发现已设定的违约金超过了财务损失本身,那么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适当地降低也在合法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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